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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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予以发布。


附件: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章斯敏,020-87682518;邮箱:ipzhicheng@126.com。)




附件: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结合国家和省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领域,根据行业发展实际,今年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培训主题有:

(一)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及诉讼实务: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法、相关法规和国际条约、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法等相关内容。

(二)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分析: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海洋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专利分布情况、应用情况、产业政策开展专利分析研究等相关内容。

(三)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专利文献检索运用、专利分析报告制作、分析软件使用等相关内容。

(四)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专利挖掘、代理及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无效宣告及复审、国际专利申请、布局、战略制定等相关内容。

(五)知识产权运营实务:许可与转让、质押融资、风险预警、运营(含交易、证券化)、资产评估、商业秘密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操作等相关内容。

(六)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合同管理、专利申请、专利的运用与保护等相关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综合行业工作特点,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专业科目42个学时的学习任务。


 三、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施教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