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通知!】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请工作指引来啦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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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有关工作,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申请工作指引》,使人才在南海成长得到及时、有效的政策扶持。申报项目种类如下:


个人项目


一、创办企业配套奖励

对在南海区创办符合南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科技企业的一类和二类人才给予配套奖励。

二、科研创新奖励

一类和二类人才在南海区企业开展科研创新所给予的配套奖励。

三、生活津贴

对南海区一至五类人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人才创业风险社保补贴

对创办初创企业不成功,在企业注销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并办理失业登记的一类至八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创业风险社保补贴。

五、举办学术会议资助

 类至三类人才结合南海区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针对当前国内或国际重点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在我区发起举办重要学术会议(含行业论坛、峰会)的,给予培养资助经费。

六、参加学术会议资助

对应邀参加学术会议的一类至五类人才,其论文被主办方接收,在会议上作主题报告或宣读的,给予经费资助。

七、发表论文资助

对一类至八类人才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被SCI(注:科学引文索引)或EI(注:工程索引)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给予发表论文资助。

八、学历提升学费资助

对新取得国家承认的、与行业相关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取得新学位后与所在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一类至八类企业人才给予一定资助。

九、职称晋升资助

对新取得正高、副高职称,且在新取得职称后与所在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企业一类至八类人才给予一定资助。

十、高技能晋升资助

对新取得广东省人社厅颁发、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高级技师或技师证书,并与区内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的一类至八类技能人才给予一定资助。


单位项目


一、人才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已认定的一至八类人才,如在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或异地孵化机构创办初创企业(指成立3年内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相关补贴。

二、特别引才奖励

对区内外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猎头机构、人才服务专业协会,如成功引进一类至八类人才以及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或《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所列的岗位、专业或工种的人才可按规定给予相关奖励。

三、博士进企业资助

本项目由区人才办统筹,对接收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开展科研(课题)攻关、技术服务的南海区企业给予一定资助。

四、新晋人才培育资助

对区内外的组织海外留学生、在读大学的南海籍学子、优秀高中生到知名企业参观考察,或开展职业理想、乡情教育、专项培训等实用性讲座或活动的人才机构、高校、创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给予一定资助。